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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候選人有共識,社會救助法應全面改革: 2024總統候選人社會救助政策評比記者會




2023/12/29 社會救助法修法聯盟  會後新聞稿


面對民間團體疾呼,我國220萬貧窮人民未能納入社會救助體系的問題,2024年總統候選人們能否拿出解決之道?社會救助法修法聯盟(社救盟)於12月29日上午召開記者會,公布三組總統候選人的社會救助政見,及社救盟對各組政見的評比結果。社救盟表示,三組總統候選人的基本共識是「社會救助法應該全面改革,以強化社安網對貧困人民的生活保障」,在大方向上都同意走積極改革路線,而不只是小幅調整,對此社救盟皆予以高度肯定。

在各項修法議題上,三組候選人都與社救盟會面交流並書面回應具體政見,各有不同特色。

近期(11月至12月上旬)社救盟陸續與三組總統候選人競選團隊會面,要求具體回應社救盟提出的六大修法改革主張。在回應的規格上,賴清德團隊是最早接待社救盟的競選團隊,並派出國家政策藍圖召集人鄭麗君、民進黨政策會首席副執行長柯芷伶,與社救盟當面交流修法議題。曾任中央部會首長的鄭麗君召集人強調,社會救助法修法議題已經納入賴副總統的「國家希望工程」,此議題需從國家願景推動整體修法、帶動各項具體改革,才不會囿困於局部法條的限制,這需要執政者的決心和領導力。社救盟表示,以接待規格與交流內容而言,賴清德團隊清楚認知到須從國家發展藍圖的高度整體處理社會救助修法,而非如過去僅修訂各種例外條款而已。


侯友宜團隊派出政策智庫的社政專家馮燕教授、勞政專家陳芬苓教授,擬定書面資料與社救盟當面討論,主要從社會行政的角度回應實務可行性,並在原則上認為:為民興利要大於防弊。在此原則下同意支持聯盟的幾項主要訴求,某些項目則還須研議配套措施。社救盟表示,侯友宜團隊「為民興利大於防弊」的大原則值得肯定,若此原則也能落實到配套措施,就可避免公部門的行政本位主義影響救助效率。


柯文哲團隊則是由柯文哲本人率領前任市府官員與智庫研究員親自拜會社救盟,他強調領導人的決心最重要,有關財政問題都可以找到解決方法,首先應針對明顯不合理的制度檢討,並進行改革的試辦計畫,盡可能貼近貧窮家庭的真實狀況。社救盟表示,柯團隊的回應展現出對此修法議題的重視與行動上的彈性,有助於改革長久僵化的制度問題。


各組總統候選人對社救盟六大修法主張的具體回應


聚焦六大改革主張,社救盟整理出各組總統候選人的具體回應。

第一,三組候選人都贊同,應正視貧窮人民的存在與不安全感,對於貧窮人口建立準確的調查機制,例行統計公布我國貧窮與近貧人口比率,擴大社會救助對貧窮人民的照顧;並且搭配其他社福措施,幫助仍未納入社救體系的近貧人民。侯友宜團隊另強調政府應每年公布我國貧窮率與近貧率數據。賴清德團隊與柯文哲團隊都提到,這些數據可用於調整社會救助制度的貧窮線定義。

第二,三組候選人都贊同,應徹底檢討虛擬收入制度、家庭總收入計算標準,以利真實反映貧窮人口的生活現況賴清德團隊認為,此外還應針對家庭人口、工作能力等計算方式全面性檢討調整。侯友宜團隊認為,如搭配輔導查核機制強化社會信任,就可優先採取信任原則審核低收入戶資格。柯文哲團隊認為,應在特定區域施行試辦計畫,邊推估福利人口邊漸進式調整。


第三、對於國家應承擔主要扶貧責任,社會救助須跳脫補充性定位主張,賴清德團隊認為,國家應可承擔更多的責任,並透過「社會投資型國家」與「新公共支持體系」的藍圖改革社會安全網,將目標放在每個人都能受到社會支持保障,安心發展能力,分享經濟發展果實。

侯友宜團隊強調,贊同具有歸化資格的新住民具有低收入戶申請資格、 新住民的外國親屬資產,不應列入新住民的家庭總收入等等,有利於保障新住民家庭的改革主張。侯友宜團隊贊同,應發動正式討論扶貧責任的歸屬或分工程序,檢討家庭總收入列計範圍時以經濟弱勢者的最佳利益考量。


柯文哲團隊認為,應重新檢討低收入戶審查的家庭總收入計算方式,避免因照顧需求或是健康因素無法工作者被列計收入。


第四、三組候選人都贊同,應改善居住缺乏與救助缺口連動性問題,特別是放寬低收入戶申請的戶籍限制這點有高度共識。賴清德團隊與侯友宜團隊都提到,應有中央層級的政策統籌協調全國各縣市的社會救助、居住與無家可歸者相關政策。侯友宜團隊更強調制定無家者專章與專法的重要性。柯文哲團隊認為,弱勢民眾實居地的主管機關應與花東及外島地區合作進行試辦計畫,落實居住事實查核,並以弱勢民眾最佳利益協助其取得福利。


第五、三組候選人都贊同,應強化階段式脫貧機制,改善補助設計以支持貧窮家庭持續提升工作收入、累積資產。賴清德團隊另承諾,中央政府可以用行政命令、函示加以改進的部分,將透過立法委員與執政團隊協調溝通。侯友宜團隊則提出,應加強社政與勞政體系及民間企業之間的整合,以回應弱勢民眾需要的多元就業支持。柯文哲團隊強調,應視弱勢民眾真實情況避免斷崖式取消補助,應保留其適足生活所需的基本福利項目,並在現行機制之外增設多元的自立脫貧方案。


第六、對於在社會救助法中建立爭議審議機制,納入多元觀點保障申請人權利,侯友宜團隊與柯文哲團隊都明確表達贊同,並分別提到,這項改革將可減輕實務工作人員的政治壓力,及讓民眾能清楚了解政府准駁低收申請的理由與救濟途徑。賴清德團隊則承諾,若上任後將會定期與社福團體會面,並建立溝通平台,調整社會救助體系,保障社會弱勢及高風險家庭的經濟安全。


社救盟提出的六大改革主張(包含12項具體訴求)中,至少有四大改革主張獲得三組總統候選人一致地贊同,顯示社會救助體系需要全面性的改革。針對國家扶貧責任的願景,雖有不同意見,但都提出積極的改革方向,諸如賴清德以「社會投資型國家」願景引導社會救助體系脫離舊時代的殘補式定位;侯友宜強調積極納入新住民家庭的社會安全網,突破了社救法過去對於家庭邊界與國民身分的預設框架。這些積極的改革願景,都有助於拓寬未來的修法空間。社救盟呼籲,衛福部應誠心聽取民間與未來國家領導人的改革建議,以在明年5月以前提出大幅修正現行制度的政院版法案。


出席團體代表發言摘要


台北市康復之友協會興隆會所社工團隊暨社區走跳組   林建宇計畫專員:

我們協會主要是服務精神障礙者,大家都知道精神障礙者找工作非常不容易,我們好不容易開發到一個工作雇主願意給機會,服務對象卻會因為擔心工作後增加收入,生活中可以掌握的金錢反而更少,而且可能不適應在三個月後失業,反而失去隔年一整年的補助,最後拒絕這個得來不易的機會。


可以看這個圖,X軸是工作收入,Y軸是工作加補助的總收入,2007年就已經有學者指出我們的到現在的補助制度存在兩個斷崖,工作收入增加反而總所得會減少,這樣制度導致的貧窮陷阱讓人難以把握珍貴的工作機會嘗試脫貧。

三組總統候選人都支持階段式脫貧的方向並提出不同面向方案,但我們更期待三組候選人能夠提出更具體的方案,根本性地解決這個已經被指出超過17年的社救法補助制度問題!


台灣社區實踐協會 周千荷社工:

協會的粉專曾經收到一個訊息,他充滿困惑的詢問我們,政府是不是不想修社救法,這是一個很難回答的問題。在修法的過程中,我們遇到很多不同政府單位的人願意討論我們在制度與執行上的困難,更在當中看到,台灣的社會福利體系是需要跨部會的合作才有辦法承接落下的家庭,其中社會救助法的修法同樣需要許多協調與支持才能盡善盡美。

在這次拜會各黨總統候選人中,我們看到各總統候選人確實關注這個議題不同的面向。侯友宜總統候選人承諾,願意修法讓尚未取得身分證但具有規劃資格的新住民能夠取得低收的身分,這會讓更多新住民的家庭能夠在台灣安居。賴清德總統候選人則是針對青年自立提出積極輔導的政策,使出身貧窮家庭的青年擁有更穩定的條件自立。在家戶人口列計的規定上,侯友宜及柯文哲總統候選人皆提出放寬各項特例的條件,幫助更多家庭能取得低收的身分,而賴清德總統候選人則是提出要全面性的檢討,使得社會救助法在制度上能夠更加符合社會現況,這樣的作法更是值得肯定,讓法律能夠因應時代的變遷,我們才有機會接住那些有需要的家庭。

以上這些都是非常值得肯定的,我們也期待未來的總統能夠承擔起引領台灣社會福利政策與社會救助法修法的責任。


台灣社區實踐協會 馬明毅社工:

雖然三位總統候選人的回應都值得肯定,我們也看到他們不同的政見,互相補充了彼此的盲點,因此我們期待未來無論誰當選總統,都應站在國家整體的高度,完整實踐各項關鍵的修法改革。


台灣芒草心慈善協會 李盈姿秘書長:


芒草心就以下兩點作回應:

(1) 放寬申請低收入戶的戶籍限制

關於這點,三位候選人都表態支持放寬申請低收入戶時的戶籍限制,具體作法上則各有主張:賴清德候選人提到會建立中央與22縣市政府的平台,以加強中央地方的合作;侯友宜候選人則提到要通盤檢討中央與地方縣市社會救助權責之劃分;柯文哲候選人則主張應以弱勢個案最佳利益為導向,更進一步表示,實居地縣市政府應協助審查與實地訪視,並提出擇區試辦的具體建議。聯盟對三位候選人表示肯定。


(2) 盡速制訂無家者專章與專法

關於這點,賴清德候選人表示應全面盤點有關居住、戶籍及無家可歸者,中央與地方需協調合作的議題,務求社會助救、社福資源以及社宅政策相互銜接,雖未直接提及無家者專章或專法的制定,但已將居住危殆概念納入思考;侯友宜候選人則表達贊同制定無家者專章或專法,強化無家者之權益保障,並主張各級政府應支持民間團體專業服務資源;柯文哲候選人則對此未多加著墨。

聯盟對此的建議是,由實居地縣市政府受理申請,及負審查、實地訪查之責,將審查結果轉由戶籍地縣市政府核定,補助金額則以實居地之補助標準核發,若有差額,由中央編列預算辦理,可先行部份縣市小規模試辦。


勵馨基金會新北分事務所 洪雅莉主任


貧窮是一個過程,在成為無家者與低收入戶之前,許多婦女已經陷入貧窮,卻無法被現行社會救助制度接住。以勵馨基金會的實務觀察,受暴婦女在離開家庭後,就立即陷入經濟困境,然而,政府提供的短期補助僅3個月,根本不足以支持婦女自立平均需要2年的時間。因此,有些受暴婦女,因官司、經濟、照顧孩子的負荷等等因素,寧可回到受暴家庭,繼續承受暴力風險。我們呼籲未來社救法的修正,應增加穩定的經濟與生活扶助機制,協助婦女與受暴者逐步走向自立生活。




三組總統候選人對社救盟六大改革主張的詳細書面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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