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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評論@天下】為了300元,入獄3個月?無家者與犯罪的距離

作家相片: guanliaoguanliao

圖片來源:Shutterstock


本篇內容是關於一起夢想公益協會所舉辦的《犯罪是怎麼煉成的?》15場系列活動的記錄,第11場活動於2019年8月1日在台北的「左轉有書x慕哲咖啡」舉辦,題目為「為了300元,入獄3個月?無家者與犯罪的距離」,邀請社團法人台灣芒草心慈善協會的社工李佳庭、曾是無家者的小江,以及法律扶助基金會的邱榮英律師,談論貧窮與犯罪的關聯,並希望大家對無家者議題有更多的理解和認識。




(節錄)

為了300元觸法的小江:根本不知道這是犯罪


「為了300元,入獄3個月」是發生在小江身上的真實故事。曾經因為家中變故而淪落街頭的他,透過其他遊民介紹一個辦門號賺錢的門路,當時他沒有多想這可能是詐騙,只想著可以拿這一點錢去找工作,結果因此吃上官司,被視為詐欺共犯,判處3個月刑期(可易科罰金),不但繳了3萬多元的罰金,還因為入獄喪失好不容易找到的工作機會。


芒草心的社工李佳庭說這樣的例子在他們的服務對象裡「超多」,「當你完全沒有下一頓飯、也不知道下一個工作和錢在哪裡的時候,300元這筆錢在我們眼裡看起來很小,對他們來說卻是很重要的一筆錢。」而嚐到甜頭的街友也會「食好鬥相報」告訴其他人,加上他們的學經歷普遍不高,沒有警覺意識到「這是犯罪」,許多街友都因為這樣而觸法。


街友被詐騙集團當作人頭戶之後,還有一個很常見的情況。由於被當人頭戶而涉及許多案件,但因為他們居無定所,收不到法院文書的傳喚通知而未到案說明,接著就變成通緝犯,等到警方在地區盤查時發現他是通緝犯,才逮捕歸案;而目睹民眾也會對街友留下可怕的負面印象,以為他們做了什麼嚴重的犯罪行為。


(全文請點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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